被代位人在繼承開始前「死亡或喪失繼承權」,其直系親屬得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民眾前往大陸辦理繼承前,建議先向主管機關確認所須具備之文書,並持該文書向 可以。通過本所的關聯律所廣東港島律師事務所,本所律師在內地代表客戶在法院進行遺產繼承訴訟。 小提醒:若是繼承人需委託代理人至大陸協助辦理,則需要出具委託書,該委託書也需要經過公(認)證程序喔! 辦事處遍佈旺角、觀塘、金鐘、上水、屯門、荃灣,更在... https://smebrother.com/blogs/news/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-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